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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陕西省法学会2023年度法学 研究重点课题选题的通知

2023-3-17 17:23| 发布者: 法治网| 查看: 284| 评论: 0

关于征集陕西省法学会2023年度法学 研究重点课题选题的通知

 

 

各市法学会、杨凌示范区法学会、韩城市法学会,各研究会和各团体会员单位:

为了进一步繁荣我省法学研究,提升课题研究的针对性、实  效性,吸引更多的法学法律工作者积极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参与更高水平的平安陕西、法治陕西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更  好地服务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现公开征集2023年度法学研究重点课题选题,具体要求如下:

一、指导原则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国“两会”精神、贯彻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和省委十四届三次会议等重要会议精神,坚持基础研究与应 用研究并重,不断提升我省法学研究水平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 能力,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谱写陕西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法理支持和法治保障。

二、 选题方向

1.党的二十大提出的法治国家、法治社会、法治政府建设目标;

 2.习近平法治思想重大原创性贡献与实践研究;

3.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提供法治保障;

4.统筹发展与安全两个大局,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5.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和司法责任制配套改革;

6.红色法治文化的传承与弘扬;

7.为陕西高质量项目推动提供智力支撑;

8.聚焦“秦创原”建设,建立健全法治保障评价体系;

9.创新基层治理,发挥“枫桥经验”的作用。

三、 选题要求

1.选题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具有明确的研究目标,鲜明的 问题导向、厚重的学术分量和突出的实践价值,有较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

2.基础选题要具有原创新、开拓性和较高学术价值;应用研究选题要立足陕西实际,突出现实性、针对性和较高应用价值。

3.选题建议应提出具体题目,文字表述要科学、严谨、规范,一般不加副标题,切忌空泛。

4.实务部门的课题建议,请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进行论证和 提炼,确保选题的科学性、前瞻性和实用性;各市法学会应从地 方法治实践、地方特色出发提出选题建议;有关研究会结合本研究会的研究领域提出选题建议。

四、 选题审议及报送

1.省法学会将对各单位报送的课题选题进行可行性论证,并 经省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审议后,确定2023年度课题指南,与省 社科联合开展年度法学重点课题研究,面向社会发布课题招标公告。

2.各市法学会、各团体会员单位、各研究会统一组织,汇总 填写《2023年度陕西省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选题(建议)汇总表》后,并报送。不接受个人报送。

2023年3月20日前,各单位以电子邮件方式将汇总表发至 省法学会邮箱。研究课题选题(建议)汇总表(见附件)在省法学 会网站 www.sxsfxw.org.cn表格下载区下载,邮件名称为“xxx市

(单位、研究会)+2023年省社科联选题推荐”。

联系人:陈杰    话: 029-87452629

  yjb@sxsfxh.org.cn

 

 

附件:2023年度陕西省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选题(建议)

汇总表

 

 

 

 

 

 

2023年3月14日

附件

 

 

2023年度陕西省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选题(建议)汇总表

 

 

 

序号

课题名称

选题分类

推荐单位

1

 

 

 

2

 

 

 

3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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