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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陕西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专项课题研究的通知

2023-3-17 16:37| 发布者: 法治网| 查看: 495| 评论: 0

开展陕西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项课题研究的通知

 

 

级社科类社会组织、各市社科联、各高校社科联,相关 科研究机构:

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理论研究和实践创新, 动我省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 究专项合作项目管理办法 (试行)》,陕西省社会科学界联 合会、陕西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联合设立 “陕西省铸牢中 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项课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主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为主线,聚焦陕西民族

工作质量发展,结合我省散杂居省份实际,发挥我省厚重 的人文历史积淀、红色文化资源丰富优势,针对流动少数 族人口多和少数民族学生多的特点,开展系列理论研究和 践研究

、课题指南

1.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 论述研究

2.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 究;

3.坚持党的领导与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研究;

4. 民族团结进步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逻辑研 

5.运用陕西红色资源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

6.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话语体系构建研究

7.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情感研究;

8.陕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高质量发展研究;

9.陕西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评价指标体系构建研 

10.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高校思想政治教育 

11.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大中小思政一体化 

12.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与国家形象建构与传播

1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互联网体系和路径研 

14.扎实推进共同富裕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 

15.陕西民族事务治理体系法制化保障研究;

16.陕西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 究。

三、课题申报

本项为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 由省社科联、 宗委组织实施,面向全省公开申报。项目申报通过依托 位申报,不受理个人或个人联名申报。

(  ) 申报条件

1.题申报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 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 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 (含) 专业技术职称, 或博士学位。 已承担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未结 目主持人不得申报。

2.课题依托单位须符合以下条件: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 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能够提 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3.各依托单位须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审 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


关条件等,并签署明确意见。

() 申报资料

申报项目须按照要求如实填写《2023 年度陕西省哲学社 会科研究专项申报书》( 一式两份)、《论证活页》( 一式五 ) 及汇总表,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至省社科联科研科普部。 电子版《申报书》、《论证活页》及汇总表 ( 申报书及论证 页以 WORD 文件格式,汇总表以 EXCEL 格式 ) 一并报送。相关 资料表格在“陕西省社科网”(http://www.sxsskw.org.cn/zlxz/)下 载。

四、课题立

课题由省社科联和省民宗委会同相关专家进行立项 评审。主要考察项目综合研究能力,包括课题团队研究人 组成、项目设计、研究方法、预期目标、相关成果等,择 确定立项课题。立项后,由省社科联下发立项通知并颁发 证书》。

、课题经费

题立项后每项资助 1 万元。资助经费由省社科联在 立项后一次性拨付至项目依托单位账户。

、课题结项

( 一 ) 本课题研究周期自立项发布之日起至 2023 年 11  31 日,需书面提交 3-5 万字研究成果及 2000 字左右的研 究成果要; 电子版同时报送。

( 二 ) 省社科联、省民宗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课题结项


成果审,课题评审合格后,按照相关程序办理结项手续。

、成果使用

宗委对成果拥有所有权、使用权及处置权。课题组 拥有项目成果的署名权。

、有关要求

( 一 ) 申报项目时要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 争议。

( 二 ) 省民宗委在课题立项后全程参与相关课题研究工 作,及时提出研究需求。省社科联、省民宗委不定期督导 进度与质量。

( 三 ) 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 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获准立项的《申报书》视 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除特殊情况外,最终研究 果须先鉴定、后出版 (发表),出版 (发表) 时需注明系“陕 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字样,未经省民宗委同意,课 及成员不得对外发布研究成果。

(  ) 课题负责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 ,将予以撤销:

1.课题研究成果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剽窃他人成果,弄虚作假;                  3.研成果与批准立项的课题研究设计明显不符;

4.结项成果首次鉴定为不合格,经修改后二次鉴定仍 格。


被撤销课的负责人 3 年内不得申请省社科联研究项目 和省民宗委研究课题,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并从省社 联专家库中剔除。

(  ) 课题申报时间为 2023 年 2 月 20 日至 2023 年 3

 10 日,逾期不予受理。  电子版请发送至电子邮箱:

sxsklkpb@163.com发送邮件时请注明课题简称(如“2023

宗委研究项目”)。

 

 

  人:张蓬勃  惠克明

电话:( 029 ) 85392336 85432566

通讯地址:西安市碑林区友谊西路 175 号中共陕西省委 校友谊校区 2 号楼 205、208 室

 

 

 

 

西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23 年 2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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