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小时候,爸爸经常为亲戚朋友调解纠纷,那时我就想,如果我能成为一名法官,一定要迅速公正地解决每一个案件。”刘晶时常回忆起自己儿时的梦想。
如今,她儿时的梦想已然成真。作为一名“新时代马锡五式好法官”,她二十年如一日坚守在基层司法一线,用实际行动生动诠释了司法为民的深刻内涵。 刘晶,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调解中心主任,自参加工作以来,她已在刑庭、民庭、立案庭、调解中心等多个岗位历练,成长为业务骨干。 “法官的办公室不在法庭,而是在群众中间。”这是刘晶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在调解中心成立之初,面对调解员老龄化严重、专业知识欠缺的困境,刘晶主动下沉一线,按照案件类型分类制作调解模板,装订成册供调解员参考。每周五的“法律小讲堂”上,刘晶结合实际案例讲解法律条文,手把手传授调解技巧,让这支调解员队伍从“门外汉”变成“行家里手”。在她的带领下,调解中心年调解量从最初的一百余件突破至两千件,先行调解成为榆阳百姓遇到纠纷时的首选。
在刘晶看来,基层司法工作不仅要“定纷”,更要“止争”。她总结出“一案三查”工作法:一查案件事实,二查法律适用,三查事件根源。 2024年冬季,某小区部分业主因供暖问题与物业公司产生纠纷。为查明事实,刘晶带着物业经理挨家挨户测量温度,组织业主代表现场检查供热管道,现场讲解法律条文、释法说理。
在调解过程中,针对大家反映的物业服务质量差等问题,她积极引导物业经理现场作出承诺表态:立即改进服务质量,与热力公司联系彻底解决少数业主供热不达标的问题,化解了业主的怨气。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100余户业主两天就全部缴清费用。
“双方当事人情绪对立的纠纷,你要先想办法替他们化‘气’,当事人态度缓和了再调解,这样就可以事半功倍。”她手把手教年轻法官助理。 对于无法调解的案件,刘晶推行“速裁快审”机制,组织当事人现场开庭、当庭宣判。在一起物业合同纠纷中,刘晶将巡回法庭设在小区广场,邀请居民旁听。通过当庭释法,业主认识到自身行为的不当,物业公司也承诺改进服务。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并建立了长期沟通机制。庭审后,该小区其余未缴费的业主也表示愿意积极主动缴纳费用,上百件将进入诉讼的案件化解在萌芽状态。
“刘晶不仅专业能力强,而且善于联系群众。”调解员张荣在接受采访时说,“她总是笑盈盈地接待当事人,用一杯热水、一句‘老叔、姨姨’拉近与群众的距离。” “刘晶是一位既严厉又和蔼的导师,她手把手教我审核案件、把控庭审节奏,还鼓励我多总结、多学习。”法官助理黄婧说,“她总说调解就像解绳结,硬拽只会越拉越紧。我们要找到绑着当事人的那个线头,轻轻一拉疙瘩就解开了。” 榆阳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张晓涛表示:“刘晶法官是‘新时代马锡五审判方式’的忠实实践者,她用实际行动诠释了‘司法为民’的深刻内涵。她的工作方法和成效值得我们全院干警学习借鉴。” “司法为民不是口号,而是脚踏实地的行动。每一起案件背后,都是群众的信任与期待。”扎根陕北高原的沟壑山川间,刘晶法官用脚步丈量民生温度,用创新破解治理难题,用温情传递司法正义。 来源:陕西高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