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莲湖检察院第四检察部首次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新印发的《民事检察部门诉讼监督案件听证工作指引(试行)》要求,对正在办理的一件民间借贷民事生效裁判检察监督案件召开公开听证会,进一步深化履行监督职责,增加办案透明度,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全面落实普法责任。 听证会在案件承办检察官主持下,首先由书记员进行权利义务告知并宣布听证会纪律,由检察官助理阐述案件基本情况。按照听证程序,听证会上分别由申请人陈述监督申请,其他当事人发表意见,与会监督员各自就案件的基本情况、争议焦点进行了审阅、研判,并从法院审理情况、证据等多方面对双方当事人分别进行了提问、询问,从法理与情理等多角度进行释法说理和评议,并发表听证意见。检察官充分听取当事人双方陈述和监督员听证意见。同时,检察官按照《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的相关规定积极引导和解。 本次听证会邀请3名人民监督员到会参加,监督员充分发挥工作优势,实现了对检察办案活动的监督,对检察机关办理的监督案件的把脉问诊,客观上对案件矛盾化解和定纷止争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今后,我院将进一步深化服务大局和司法为民的理念,规范组织民事诉讼监督案件听证,推进民事检察案件公开审查工作,增强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结合正在进行的民事检察“办小案 暖民心”等专项活动,将法理与情理深度融合,让人民群众更好地了解和理解检察工作,使检察办案更加接地气,实现检察办案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为化解矛盾纠纷贡献检察力量。(拟文:舒雅明) 责任编辑:袁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