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将于2025年5月20日起施行。 这部新法共9章78条,从公平竞争、投资融资促进、科技创新、规范经营、服务保障、权益保护、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规定,在保障民营经济发展方面创下多个第一次: 1我国第一部专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填补民营经济领域专门立法的空白。 2第一次明确民营经济法律地位。 3第一次在法律中明确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推动我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力量。 4第一次将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写入法律。 5第一次将促进“两个健康”写入法律。 6第一次在法律中明确,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是国家长期坚持的重大方针政策。 7第一次在法律中明确支持民营经济组织参与国家重大战略和重大工程。 8第一次在法律中明确支持有能力的民营经济组织牵头承担国家重大技术攻关任务。 9第一次在法律中明确规定大型企业不得与中小民营经济组织签订“背靠背”条款。 来源:法制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