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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质生产力与法学研究浅析

2024-11-19 15:43| 发布者: 法治网| 查看: 250| 评论: 0

新质生产力与法学研究浅析

王荐举

一、引言

随着颠覆性技术和前沿技术催生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新一轮的技术革命正在全球范围内如火如荼地展开这场革命带来了生产力的巨大跃迁,催生了新质生产力的概念。作为创新起主导作用,摆脱传统经济增长方式、生产力发展路径的先进生产力质态,引起了全社会的高度关注也对新视角下的法学研究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2024年1月二十届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发展新质生产力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和重要着力点,着重在创新发力,推动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总书记从理论和实践结合上系统阐明新质生产力的科学内涵,深刻指出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大意义,对发展新质生产力提出明确要求。法治是现代社会的基础,不仅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更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对于新质生产力的保障和推动作用越来越重要鉴于此,本文将探讨新质生产力与法学研究之间的关系,分析法治建设的适应性变革,研究新质生产力对法律的影响以应对新质生产力带来的挑战。

二、新质生产力的界定

新质生产力摆脱传统经济增长方式、生产力发展路径,具有高科技、高效能、高质量特征,符合新发展理念的先进生产力质态。它是科技创新交叉融合突破所产生的根本性成果,是马克思主义生产力理论的中国创新和实践。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发展新质生产力必须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形成与之相适应的新型生产关系。新质生产力之“新”,体现在以智能技术为代表的新一轮技术革命带来的生产力跃迁,离不开人才发展、科技创新、产业升级等新模式、新业态。

新质生产力在科技进步、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等新型生产要素的推动下,产生的一种高效、智能、创新的生产力形态。它具有以下特点:首先,新质生产力具有高度的创新性,能够不断推动产业升级和变革;其次,新质生产力具有智能化特征,能够借助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手段提高生产效率;最后,新质生产力还具有广泛的应用性,能够渗透到社会各个领域,推动社会全面进步。

通过技术革命性突破、生产要素创新性配置和产业深度转型升级而催生的当代先进生产力。其基本内涵包括更高素质的劳动者、更高技术含量的劳动资料、更广范围的劳动对象以及更高水平的科学技术和管理等要素。它由创新驱动,充分发挥科技第一要素、人才第一资源、创新第一动力的作用。新质生产力的发展重点在于加快发展人工智能、生物技术、新型信息技术等先进生产力领域。新质生产力的核心标志是全要素生产率的提升。它具有高科技、高效能和高质量为特征,符合新的发展理念。

在当前社会,新质生产力作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动力,其影响日益显著。它不仅具备提升经济效益的潜力,更是促进社会公平与进步的强大引擎。鉴于此,新质生产力在推动法治建设的进程中,具有不可忽视的重要意义。

三、新质生产力对法律的影响

面对新质生产力的蓬勃发展,法学研究亟待开启新的研究视野。科技创新不仅引发了诸多新兴的法律议题,更为法律制度的创新与发展注入了新动力。因此,我们必须细致探讨科技创新与法律的交互作用,剖析其对法律制度的挑战与潜在机遇。其次,法律服务行业的创新实践对于法律领域的整体发展具有重大意义。我们需要密切关注法律服务行业的创新动向,并积极探索新型服务模式与手段。再者,法学教育的适应性变革亦不容忽视。法学教育必须紧跟新质生产力的发展步伐,着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以确保法学人才能够适应不断变化的法律环境。

新质生产力的持续演进在法律领域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首先它催生了一系列新兴的法律需求。随着科技创新步伐的加快,知识产权保护、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等问题日益凸显,亟待法律制度的支持与保障。其次,新质生产力推动了法律制度的创新与发展。面对新的商业模式和技术应用,法律制度必须不断适应与更新,以确保其能够有效应对复杂多变的现实情况。最后,新质生产力促进了法律服务行业的升级换代。法律服务行业需不断推陈出新,创新服务模式、提升服务效率,以满足新质生产力发展的迫切需求。

四、新质生产力法学研究的主要方向

新质生产力的发展与一系列科技伦理问题和法律挑战紧密相关。面对新的产业变革,探索如何以法治助推新质生产力发展是政法机关面临的重要课题。从法学研究的角度来看,新质生产力的崛起要求法律学者和实践者深入探讨如何在法律框架内促进和规制这些新型生产力。这涉及多个方面,如科技伦理、数据隐私、人工智能的责任归属、知识产权保护等

1.科技伦理的法律规制

针对人工智能、基因编辑等技术的伦理问题,法学研究应探讨如何制定相应的法律规则,以保障科技发展的伦理性和社会接受度。有必要建立一套闭合的科技伦理法律治理体系从建立专门的法律法规,规范科技活动;设立科技伦理审查委员会,评估科技项目的伦理风险;监管与执法部门进行监督并对违反规定的科技行为进行处罚;对新兴技术可能带来的伦理问题进行前瞻性研究,建立风险预警系统,提前制定风险解决方案。

2.数据隐私和安全

随着大数据和互联网技术的广泛应用,如何在保护个人隐私的同时促进数据的合理利用成为法学研究的重要课题。数据存储与传输过程中,若存在黑客攻击、内部人员滥用或数据管理不当等情况,可能导致个人信息泄露至第三方,严重侵犯个人隐私。为了应对当下不同平台和服务供应商所收集并分析的海量个人信息所带来的数据使用透明度和用户控制权的挑战,各国政府均开始制定更严格的数据保护法律,如欧盟的《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旨在加强个人数据的保护和用户的权利。

3.人工智能的法律地位和责任归属

法学研究需要解决智能机器人的法律身份、责任归属以及与人类之间的道德规范问题。当前人工智能技术迅猛发展,智能机器人在人类社会中的地位如何界定,以及科技不断进步带来的道德伦理问题在法律层面亟待完善。

4.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完善

加强对创新成果的法律保护是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关键。面对高新技术的不断涌现,法学研究应致力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制度,保护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激励企业和个人投入研发,平衡各方利益关系,促进技术创新和知识传播。为新质生产力的核心——高新技术和知识密集型产业提供坚实保障。

5.法律的前瞻性和适应性

法学研究应当着眼于未来,加快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的立法供给。探索如何制定前瞻性的法律法规,确保科技创新活动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和政策导向,制定科技创新促进条例,明确政府、企业、科研机构在科技创新中的角色、责任和权益。为研发投入、技术创新、成果转化等关键环节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以应对新质生产力可能带来的各种挑战。

此外,法学研究不仅要关注科技创新本身,还要重视包括法律在内的制度创新,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因此,法学研究在新质生产力的发展过程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五、新质生产力法治建设的助推器

当代数字技术的发展推动社会全方位、各领域的变革,“数字法治”即传统法治与数字技术的结合成为当代法学研究的新课题其表现形式体现在“法治数字化”,即将新兴数字技术应用于传统法治平台,将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应用于立法、执法、司法等领域,形成法治新生态,赋能于新质生产力;另一方面体现在“新质法治化”,针对新兴领域完善法治建设,给予数字产品全方位的法治保护。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改革与法治如鸟之两翼、车之两轮,必须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经济体制和科技体制改革。法治为新质生产力的发展提供了稳定的制度保障和良好的社会环境,而新质生产力的发展又进一步推动了法治建设的深入和完善二者相互促进、相互依存,共同构成了推动国家现代化建设的强大动力。

法治建设已成为国家发展的重要基石。然而,建设的进程并非一蹴而就,需要不断地探索和实践。新质生产力作为一种新型的、具有创新性和颠覆性的力量,正逐渐成为助推法治建设的关键因素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够有效解决制约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堵点和难点问题。以下是关于新质生产力与法治建设之紧密联系的探讨以及相应的措施建议:

新质生产力与法治建设紧密联系

1.法治建设背景

当前,我国法治建设正面临着诸多挑战。一方面,随着国家政策的不断调整和完善,法治建设需要与时俱进,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求;另一方面,社会矛盾的复杂性和多样性也给法治建设带来了极大的压力。此外,历史传统和文化背景也对法治建设产生着深远的影响。在这样的背景下,借助新质生产力推动法治建设显得尤为重要。新质生产力不仅能够提高法治建设的效率和质量,还能够为法治建设提供新的思路和方法。因此,我们需要深入研究和探讨新质生产力与法治建设之间的互动关系。

2.高水平法治为新质生产力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新质生产力与法治建设之间存在着密切的互动关系。一方面,新质生产力的发展为法治建设提供了强大的技术支持和创新动力。如,在立法过程中,利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可以更加准确地分析社会需求和利益关系,从而制定出更加科学、合理的法律法规。在执法和司法领域,智能化技术的应用也可以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减少人为因素的干扰。一方面法治建设也为新质生产力的发展提供坚实的法律基础和制度保障。法治建设不仅能够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为新质生产力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还能够保护创新成果和知识产权,激发创新活力,推动新质生产力不断向前发展。,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法官通过调解等方式释明法律规定,确保技术创新和产业创新得到有效的司法支持。

3.法治能够为新质生产力的发展提供稳定的环境

新质生产力需要不断创新和探索,但同时也需要一个稳定的环境来保证其发展的可持续性。法治能够为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制度保障,同时也能够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减少因不公平竞争和不规范行为带来的破坏性影响,从而为新质生产力的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

4.法治能够为新质生产力的发展提供稳定的社会环境

法治还能够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成果惠及人民。通过构建回馈机制和分享机制,确保科技创新的成果能够惠及广大人民群众。这种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方向,不仅有助于提升人民的生活质量,也能够进一步激发社会的创新活力和市场活力。此外,高水平的法治作为社会进步的重要基石,对于新质生产力的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推动作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发展新质生产力必须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形成与之相适应的新型生产关系。这意味着法律制度需要与经济发展紧密结合,以保障新产业和新模式的健康发展。法律通过激励和促进型的手段,确保新兴产业发展壮大。

)发挥新质生产力对法治建设的推动具体措施

1.加强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推动新质生产力不断发展壮大。通过加大科技研发投入、优化人才培养机制等方式,提升我国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领域的核心竞争力。

2.完善法律法规体系,为新质生产力的发展提供法律保障。针对新质生产力的特点和发展需求,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确保新质生产力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3.推进信息化建设与法治建设相融合,提高法治建设的智能化水平。利用信息化技术手段推动立法、执法、司法等环节的数字化转型和智能化升级,提高法治建设的效率和质量。这种互动关系在实际案例中得到了充分体现。以智慧城市建设为例,通过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手段,可以实现城市管理的智能化和精细化,提高城市管理效率和质量。同时,智慧城市建设也需要依靠法律法规的规范和支持,确保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等方面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4.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和技术手段,推动新质生产力与法治建设的融合发展。通过参与国际规则制定、加强跨国合作等方式,提升我国在国际法治建设领域的影响力和话语权。

六、结论与展望

新质生产力的发展为法学研究提供了新的视角和挑战。面对新质生产力带来的机遇和挑战,我们需要加强法学研究的深度和广度,探索新的研究领域和研究方法。同时,我们也需要关注法学教育的适应性变革,培养具有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法学人才。新质生产力与法学研究之间存在密切联系通过法律保障、制度创新和司法支持,能够有效推动新质生产力的快速发展,实现高质量发展的目标。

在产业转型升级的攻坚阶段,我们有理由坚信法学研究紧跟时代步伐,不断适应新质生产力的发展需求,积极回应新质生产力带来的挑战,通过深入研究和制定相应法律政策,充分发挥好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为新质生产力的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基础。

作者:省法学会传媒法治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陕西金盾》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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