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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届三中全会为何提出“国家治理和社会发展更好相适应”?

2024-9-12 10:04| 发布者: 法治网| 查看: 238| 评论: 0|原作者: 黄晓春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站在继往开来的关键历史节点,对中国未来经济社会发展提出了系统战略谋划。全会总结宝贵经验、回应社会期待,在社会领域改革创新上提出了重要思路,尤其是在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这两对重要关系的基础上,创新性地提出了国家治理与社会发展更好相适应的新论断。这表明,未来我国将更关注国家治理的科学性、系统性,从不同维度协力推动当代中国社会领域的关键制度建设,更好促进社会团结、达成社会共识,为中国式现代化改革实践奠定坚实的社会基础。

一是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为社会领域改革的核心价值。从文明演进的一般规律来看,经济、社会领域的发展遵循不同原则并互为基础:前者以效率为核心,后者则注重公平正义。历史发展规律表明,只有经济、社会领域各自秉持自身核心价值并均衡演进时,国家发展才能走向长期繁荣;相反,若市场原则渗入乃至主导社会发展价值,则很容易出现贫富两极分化、社会缺乏凝聚力等问题。在新一轮全球化进程中,市场原则不断侵袭社会领域价值的现象在不少国家时有出现。我国高度重视社会发展的公平正义原则,把增进人民福祉作为改革出发点和落脚点,这彰显了中国共产党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价值取向。

以此为出发点,未来的社会领域改革将更重视完善收入分配和就业制度,稳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不断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增强基本公共服务均衡性和可及性,为社会可持续发展铺设细密安全网;持续深化推动城乡融合发展,破解城乡二元格局。这些改革举措不仅对社会长期稳定具有重要意义,也是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石。

二是把激发和增强社会活力作为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社会活力是社会各阶层、群体在社会运行中呈现的积极性、自主性和创造力,也是社会进步和繁荣的重要基石。大量前沿研究表明,一个社会的活力水平对于其科技创新、文明实践、经济发展都具有极为重要的支撑作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二十届三中全会则在此基础上强调“激发和增强社会活力”,这表明我国未来社会发展将更重视激发社会多方主体的创新活力,更注重充分发挥社会自我协调机制在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更强调对社会主体自主性的尊重。与此相适应,国家治理的制度体系也将全过程人民民主放在重要位置,丰富各层级民主形式,把人民当家作主具体、现实地体现到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各方面。

当然,在社会活力高度迸发的同时,如何保持活力与秩序的良性相依也成为下一阶段社会领域改革的重要议题,而要有效破解这一难题就需要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的党建引领制度体系作用。所以,此次全会强调“加强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探索加强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党的建设有效途径”,这些都表明全会高度注重各个领域改革的系统性和协调性。

三是把提高人民生活品质作为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着力点。近年来,我国社会发展出现了许多新特征,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也对社会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国家治理必须根据这些新特征和新要求与时俱进。只有时刻把人民群众的民生诉求放在重要位置,国家治理才能形成坚实的社会认同,社会有效整合才能更为高效。二十届三中全会以此为出发点推动了许多社会政策创新,如:首创性提出“健全人口发展支持和服务体系”,以应对老龄化、少子化为重点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健全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人口服务体系,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这为解决“一老一小”问题提供了全新思路,有助于从深层次提升人民生活品质。又如:全会提出加快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在满足工薪群体刚性住房需求的同时支持城乡居民多样化改善住房需求。这一制度充分兼顾了不同群体对“居有所安、心有所栖”的诉求,体现了不同群体对居住政策的最大公约数。总体来看,未来我国社会福祉的改革创新正从“有没有”走向“优不优”,这也体现了制度创新的更高要求。

 

作者上海市社区发展研究会会长,上海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处处长、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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